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

皇家国际物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北京到丹麦拼箱/整柜海运服务,并采用海陆空联运及门到门运输模式,将货物安全快捷地送到指定目的地

北京到丹麦海运,北京海运至丹麦专线,北京至丹麦国际海运价格

皇家物流以自主研发的物流信息化系统为基础,与多家船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代理关系。为您提供北京到丹麦整柜海运北京到丹麦拼箱海运服务,并采用海陆空联运模式,将货物安全快捷地送到指定目的地。

取货区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怀柔。

门到门区域:丹麦、哥本哈根、奥胡斯、欧登塞、奥尔堡、腓特烈斯贝、埃斯比约、根措夫特、格拉德萨克斯、兰讷斯、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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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
 
中国北京到丹麦散货拼箱海运 (BeiJing, China to Denmark LCL)

皇家物流通过运作自有的内部网络,我们将不同客户的散货运从北京送到丹麦各主要集装箱码头。安排的门到门的船期能确保达到客户要求的最后期限及承诺。

我们既能提供传统的散货拼箱服务,也能提供为同一买家将来自同一国家或多个国家的多方卖家的货物进行到丹麦海运散货拼整服务。

取货范围: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怀柔。

北京到丹麦集装箱整柜海运 (BeiJing to Denmark FCL)

皇家物流提供的北京到丹麦集装箱整柜海运 (FCL)服务是用集装箱装满出货人的货物后通过国际海运直接发运到丹麦收货人,能为客户提供可靠,灵活及具有成本效益的北京至丹麦国际物流运输方式。我们还可为不同种类的商品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如各种不同的设备和舱位安排。

通过我们的与船公司的定期合约运价,从而为您的集装箱货运提供最高质量的舱位配给和最优惠的运费价格。

我司安排的 FCL 整柜运输可以在我司北京仓库装柜,由我司北京海运部门负责清单件数,核对清单,安排拖车装柜以及海运等一系列流程,也可以安排拖车去发货人地址由发货人安排清点件数并装柜操作。

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优势

皇家物流是国内第一批专业从事跨境电商物流的国际物流企业,是交通部批准的NVOCC(无船承运人)成员,自成立以来和多家船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代理关系。可以提供给客户优质的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皇家物流与COSCO(中远), CSC(中海), NYK(日本油轮), MSC(马士基), Matson(美森),CMA(达飞),EVG(长荣),Hapag-Lloyd(赫伯罗特)等班轮公司建立了长期代理合作关系,可为客户提供更快捷的信息、更准确的航班、更充足的舱位、更合理的价格,让客户获得更优质服务体验。

皇家物流以自主研发的物流信息化系统为基础,在全球80多个国家有自己的代理网络,为您提供北京至丹麦整柜海运和北京至丹麦拼箱海运服务,并采用海陆空联运以及门到门运输模式,将货物安全快捷地送到指定目的地。

为了保证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更加安全、及时、高效的运营,进一步提高皇家物流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品牌竞争力,公司在北京专门设立了办事机构,并备有专业的物流工作人员与您及时沟通,为您提供北京到丹麦海运专线,北京到丹麦国际海运,北京到丹麦海运价格相关延伸服务,极大的保障了货物的时效性,缩短了货物海运时间,提高了物流运输效率。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客户对货物的不同运输时效和物流成本需求,皇家物流特还推出北京到丹麦国际快递/北京到丹麦国际空运/北京到丹麦专线物流等多种运输方式,以此来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一站式优质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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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附加费相关名词解释

(1)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B.A.F.).在燃油价格突然上涨时加收.

(2)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C.A.F.).在货币贬值时、船方为实际收入不致减少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加费.

(3)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凡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目的港船方收取的附加费、其中包括转船费和二程运费.

(4)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当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达到一定的货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而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

(5)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和超大附加费(SURCHARGE OF BULKY CARGO)。当一件货物的毛重或长度或体积超过或达到运价本规定的数值时加收的附加费。

(6)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ECHARGE)。有些港口由于设备条件差或装卸效率低、以及其他原因、船公司加收的附加费。

(7)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有些港口由于拥挤、船舶停泊时间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8)选港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货方托运时尚不能确定具体卸港、要求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港卸货、船方加收的附加费。

(9)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AL OF DESTINATION CHARGE)货主要求改变货物原来规定的港港、在有关当局(如海关)准许、船方又同意的情况下所加收的附加费。

(10)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由于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须绕道才能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时、船方所加收的附加费。

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哪家好?
皇家物流是交通部批准的无船承运人(NVOCC)成员、与中远(COSCO)、中海(CSC)、日本油轮(NYK)、马士基(MSC)、美森(Matson)、达飞(CMA)、长荣(EVG)、赫伯罗特(Hapag-Lloyd)等班轮公司建立了长期代理合作关系、可以提供给客户优质的海运服务。
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整柜订舱及注意事项

1、客户在海运公司订舱出口货物时、应按订舱出口委托书内容进行填写、将填写好的托运单传真或邮件至货运代理公司。托运单上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a. 托运人(SHIPPER) b. 收货人(CONSIGNEE) c. 通知方(NOTIFY PARTY)d.起运港 e.目的港 f.箱型、箱量g. 件数、毛重、体积 h. 运费条款(预付、到付、第三地付款)i. 货名(如系危险品请标明危险等级和有关的注意事项、冷冻箱请注明冷冻温度)j. 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若您指定).k.其它要求

2、如果您与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有协议运价、请同时传真船公司的运价确认件(如果没有船公司的确认件、该运价无效)

3、如果需要货运公司、安排拖车报关、您需要告知装柜时间、装柜地址及联系人、以便操作安排车子提柜。

4、货代公司在接受您的委托订舱时、如果有的要求满足不了、货代公司会提前告知的。

5、海关的截关期为开船前一天上午箱完毕并已进入港区指定位置。

8、货代公司会在装船前一天将提单确认件传真给贵司、如提单由船公司缮制、货代公司会在收到船公司的提单确认件后立即传真给贵司。

9、货代公司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将退单退给贵司。

10、按照之前的约定、与货代公司结清费用、以领取提单。

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流程

一、托运
1、托运人提供:(1)箱型(2)箱量(3)目的港(4)出运时间 (5)货物品名
2、确认装箱方式。
(1)厂地装箱(托运人提供工厂地址)
(2)仓库装箱(货运公司向托运人提供仓库地址)
3、提供报关资料。

二、订舱
皇家公司把货物情况提供给船公司与船公司确定价格、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接订定舱后、告知船名、船期、提单号。

三、装箱
1、厂地装箱
皇家公司在码头提箱后、根据托运人提供的工厂地址去装箱。
2、仓库装箱
皇家公司把船名、提单号、通知仓库。凭介绍信去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提箱、待货主送货后装箱。

四、报关装载
集装箱集港后报关;船公司将集装箱装到船上。

五、卸载
船公司将集装箱卸到码头上。

六、通知提货
船公司通知提货人提货。

七、清关
提货人向海关清关。

八、换单
提货人把提单换成提货单。

九、提货
提货人拿提货单提货。

北京到丹麦海运服务包装注意事项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海运集装箱、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以上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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