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

皇家物流致力于为天津地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的、高效的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运输服务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天津到马来西亚国际物流专线运输服务

皇家物流公司拥有40余种跨境物流解决方案,包括( 国际快递,邮政小包,国际专线,国际空运,国际海运,海外进口,出口退税,COD代收货款等),全面覆盖跨境电商物流、电商仓储服务,海淘进口,快件进口以及电商仓储运营和物流软件,能够满足不同的天津跨境电商、天津进出口贸易和电商仓储等企业需求。

皇家物流致力于为天津地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的、高效的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运输服务。

在线咨询

 
支持配送区域

吉隆坡、纳闽、怡保、马六甲、新山、槟城、兰卡威、布特拉再也、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沙巴、砂拉越。

支持服务区域

天津市区、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服务优势

皇家物流是中国领先的电子商务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提供经济优质的跨国物流服务和全球仓储服务,专注于跨国物流解决方案制定和实施。公司拥有40余种跨境物流解决方案,包括(国际快递,邮政小包,国际专线,国际空运,国际海运,海外进口,出口退税,COD代收货款等),能够满足天津地区不同的天津跨境电商、天津进出口贸易和电商仓储等客户需求。

皇家物流以“服务成就客户,责任导向结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专注跨境电商物流服务领域,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客户体验,用专业的物流解决方案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及赞誉。

为了方便广大客户对货物的不同运输时效和物流成本要求,皇家物流特推出天津到马来西亚国际快递/天津到马来西亚国际空运/天津到马来西亚国际海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以此来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一站式国际物流服务!

皇家优质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天津到马来西亚国际物流,天津到马来西亚专线,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天津到马来西亚运输服务(上门取货 送货到门)。提供一站式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运输方案...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禁限寄物品

1)危险品、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放射性物质、易腐有机物、以及邮政立法禁止或者限制邮寄的物品。

2)毒品、麻醉剂以及精神药品。

3)武器、刀具、匕首以及其他尖的或者锋利的物品

4)活体动物或者寄生物、以及邮政立法禁止或者限制邮寄的物品。

5)邮包外部题字包含与良好道德以及公众秩序相悖的内容。

6)非法形式进出口、流通、分销、使用和所有的包裹

7)因其形状、性质以及包装方式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威胁或者会损害其他比利时邮政或者第三方所属的 包裹和设备的包裹。

8)违反法律的包裹或者会对其他特殊法律法规造成侵害的包裹。

9)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他药品等

10)不接受贵重物品、如古董、高价值艺术品、珠宝、有价证劵、货币等。

11)不接受仿牌产品、不接受带电池产品。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退件相关
如因收件人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接收包裹、当地海关禁止进口或不允许在当地弃件的包裹、需要将包裹退回给发件人时、退件费按当地国家消费水平的价格(无折扣)来计算、具体的退件费须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重量来计算、具体金额请咨询皇家物流客服。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可走产品
可接受普货、内电、配电产品(外置电池单个包裹不允许超过两个);不可发产品:液体、粉末、仿牌、纯电池、移动电源以及平板电脑、手机、扫地机、独轮车等高价值产品;不接受任何带品牌产品(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网上记载为准)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理赔相关

保险: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公司客服。

理赔:货物丢失或毁损、承运人的赔偿额每票(收货清单下同)按灭失或毁损货物部分运费的2倍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以每票不超过USD100元为限、快件出现破损等问题、收货人须在签收后48小时内向目的地服务商投诉。托运人须在货件发出后30天内向我司提出索赔。

注:属于下列情况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三、 送交包裹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四、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包裹损失或延误的。
五、 客户自交寄包裹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六、 国际包裹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天津到马来西亚物流专线禁寄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6、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7、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8、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问体;

9、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10、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11、国家货币;

12、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13、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14、贵重中药材;

16、海关禁止出境的其它物品。


合作咨询

PFC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