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欧洲空运,重庆到欧洲国际航空运输头程专线
皇家物流与国外专业的代理及送货公司直接合作,可提供深圳、广州、香港到欧洲的空运清关及派送服务,已成功为不少做欧洲市场客户提供空运到门服务。
皇家国际物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的、高效的重庆到欧洲空运头程运输服务。
到欧洲空加派落地派送范围: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丹麦、挪威、冰岛、瑞典、芬兰、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瑞士、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克、希腊、土耳其、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匈牙利、卢森堡、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摩尔多瓦、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黑山、科索沃。
服务区域:重庆市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重庆到欧洲空运服务优势
- 省时
SAVE TIME
配载重庆到欧洲最快的航司,丰富的清关经验、 完善的目的港配送网络,让您的货物快速送达

- 省钱
SAVE MONEY
全程单一计费,免起运港,目的港所有杂费 仅收取运费+关税(海关查验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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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心
FREE FROM WORRY
仅需提供形式发票,装箱单(含中英文品名、材质,用途、重量,尺寸件数,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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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238-828
24-HOUR SERVICE
独家推出24小时服务,皇家人为您的重庆国际空运委托时刻准备着

皇家物流作为专业的跨境电商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商,为了保证所提供的重庆到欧洲空运服务更加安全、及时、高效的运营,进一步提高皇家物流重庆到欧洲空运服务品牌竞争力,公司在欧洲专门设立了办事机构,并备有专业的物流工作人员与您及时沟通,为您提供重庆到欧洲空运专线,重庆到欧洲空运物流,重庆到欧洲空运,重庆到欧洲航空运输相关延伸服务,极大的保障了货物的时效性,缩短了货物在途时间,提高了物流运输效率。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客户对货物的不同运输时效和物流成本要求,皇家物流特推出重庆到欧洲国际快递/重庆到欧洲国际海运/重庆到欧洲专线物流等多种运输方式,以此来降低运输的物流成本,提高到的物流效率,以便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一站式优质物流服务!
皇家物流一直以秉承“让物流成为享受”这一企业使命,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专注跨境电商物流服务领域,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客户体验,用专业的物流解决方案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及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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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费重量: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
(二)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1.运价(RATES):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称为运价。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称为运费。
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
4.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3)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RATE“CCR”);(4)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
(三)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运费。具体请咨询皇家物流客服人员。
1、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单位为公斤、货物重量保留1位小数。
2、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计量单位为0.1公斤。
3、货物计算重量为1CBM=167KGS。
4、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单件体积不超过150*7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过150公斤。
5、超大超重的货物、应先向本公司预定仓位。
空运提单(Airway bill)与海运提单有很大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空运提单不可转让、持有空运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一)空运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空运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二)空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
空运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
(三)空运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帐单
空运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承运人往往也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
(四)空运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出口时空运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空运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五)空运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空运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六)空运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
空运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空运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1、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
2、报关委托书;
3、出口报关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
4、装箱清单(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5、发票(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
6、销售合同(加盖出口经营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承揽出口货物协议书;
8、出口货物通关单(商检证)如需要的话;
9、其他的报送单证。